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4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202103003
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预算金额(元):¥995000元(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995000元(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2.服务期限:一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TS202103003
(2)标的内容概况: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最高限价(如有):¥995000元(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4)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我院提供满足服务商加工需求的工作场地并收到我院出具的书面《入场通知书》之日起,提供1年的服务期,针对1. 新收案件诉讼材料及归档卷宗、2. 新收归档诉讼卷宗、文书、基建、会计等档案电子化扫描加工服务,若1年未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服务期限相应往后顺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湛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有档案扫描,整理,数据处理或档案存储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416室(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4. 售价(元):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416室(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报名所须提供资料(须携带原件报名现场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霞山支行经营部
帐号:44608001040017448
(仅用于缴交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苑支行
帐号:220001230900001179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人民中级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13号
联系方式:陈嘉营135605363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416室
联系方式:曹小玲18934038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曹小玲
(采购人)陈嘉营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6日